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2025年12月17日,法国颁布第2025-1247号法令,对其增值税制度进行现代化、系统性改革。此次改革将原《法国税收总法典》(CGI)中的全部增值税条款统一编入新编制的《商品与服务税法典》(CIBS)。改革目标是将适用于商品和服务的各类税种、税制及征管程序整合为统一、连贯的立法框架,同时更新核心定义、重新梳理免税条款,并纳入欧盟最新增值税指令,尤其是涉及数字经济的相关规则。新规则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
一、分阶段拓展《商品与服务税法典》(CIBS)
CIBS为逐步整合模式,覆盖税种范围不断扩大:
(一)2022年1月1日:纳入一般消费税(能源、烟酒)、交通运输(陆、空、海运)及工业领域相关税收规则;
(二)2024年1月1日:整合通信、文化、数字领域税收规则;
(三)2025年1月1日:纳入配套征管规定;
(四)2026年1月1日:纳入电力相关附加税;
(五)2026年9月1日:增值税条款正式生效;
(六)后续阶段(日期待定):纳入环境税、农业税、博彩税。
二、增值税条款核心修订内容
本次重编属于全面重构。尽管部分条款精简缩短,但整体条文数量增加,结构更清晰、可读性更强,解决了原规则中优惠和免税政策过多、体系碎片化的问题。2025年提交总统的报告指出,原有制度中存在100项优惠或特殊税率及85项免税政策,严重削弱了增值税体系的连贯性。为此,CIBS将增值税法规按行业领域归类,并单独设立增值税“税编”。核心变化包括:
(一)优惠税率与免税政策按经济及行业类别归类,不再零散分布。
(二)18类特殊增值税制度独立成章,不再作为一般规则的例外条款。
(三)编纂既有判例法原则,例如:进项税额抵扣的“直接且即时关联”测试标准;增值税意义上的常设机构定义。
(四)转化落实欧盟最新增值税指令:包括欧盟“数字时代增值税”(ViDA)方案中的技术措施,以及鼓励使用进口一站式服务(IOSS)的相关规则(欧盟成员国对此无自主调整空间)。
三、术语更新与关键概念明确
为提升规则一致性、实现立法语言现代化,CIBS更新一批核心术语,并对重要概念明确定义:
(一)术语更新
主要包括:“联盟内部交易”更新为“欧洲内部交易”;“不同业务领域”更新为“自主领域”;“暂缓征收制度”更新为“豁免制度”;“旅行社”更新为“旅游运营商”。
(二)核心概念界定
1.两类增值税豁免。一是功能性豁免,可抵扣进项税额(类似属地原则);二是例外性豁免,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基于公共利益减免税负)。
2.明确零税率规则;
3.界定透明与不透明的中介行为;
4.明确发包工程概念;
5.区分场外交易、有偿交易、密切关联交易。
四、生效安排与过渡期规则
为保障平稳过渡,法国设置了过渡期及明确了相关规则:
1.新增值税规则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2.CGI旧条款仅在对应行政法规生效后才正式废止;
3.现有行政意见、税务裁定继续有效,即使引用的是旧术语;
4.将开展公众咨询,允许从业者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建议;
5.官方将提供新旧条款对照表,便于查阅;
6.纳税人可继续引用CGI旧条款至2027年12月31日。
同样定于2026年9月1日同步实施的电子发票新规不在此次重编范围之内。目前,电子发票相关规定仍保留在CGI中,将在后续阶段视情纳入CIBS。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