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及破产清算纳税纠纷

苏高法[2020]224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发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处理好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增值税的五个方面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二是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在各种类型的企业清算中,企业破产清算涉及的税收问题往往更加复杂。而其中,如何处理好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增值税问题,一直是税务工作的难点,本文探讨这一过程中应关注的五个方面的税收问题。...

论破产清算中税收优先权的“欠税”界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确立了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优先权制度,规定“破产人所欠税款”应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然并未就“破产人所欠税款”(以下简称“欠​税”)的内涵及范围予以明确...

企业破产程序税费征管新政解析

为规范企业破产涉税费征管工作,2025年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25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破产实践中普遍关注的税费债权分类与清偿顺序、解除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修复纳税信用等级、“死欠”核销等税费征管问题作出明确。《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于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的,按照《公告》最新规定执行。...

破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申报前,其已售房产可售建筑面积(假定10万方)占比尚未达到85%,因此仅对该10万方进行了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未进行土增清算。破产被法院受理后,管理人拟对破产财产(主要涉及5万方商业、办公楼和车库)进行拍卖和变卖偿债,假定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有3万方由抵押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剩余2万方将在后续的拍卖中继续处置。...

破产管理需要注意的那些税事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必定是管理人关注的重中之重。而税收债权,集程序与实体、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和特征的债权,又是破产债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那么,假如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欠税予以强制执行,事后是否有可能被法院撤销?如果被撤销,就意味着税务机关先前的扣款行为自始无效,“扣了也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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