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以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方式,授权集团内第三方实际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税、开票的问题,存在已久,本文尝试探讨在税收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并简要了解建筑行业法规、司法处理的相关规定。...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车辆运营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原告交纳管理费,现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属于违约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给付相关费用的法律责任,但原告主张的未发生的管理费,本院不予支持,故被告管理费应支付至2020年12月。关于原告主张被告给付车辆保险的问题,因在合同期间,车辆由被告占有,被告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车辆保险应由被告承担,故原告此项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财税[2016]36号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施工手续、从事施工;而违法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施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空壳企业违法经营案件。经查,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孙某,违规为44户空壳企业提供地址挂靠、纳税申报代办等服务,2025年以来帮助44户空壳企业违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68份,价税合计1205.11万元,并从中牟利。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恒少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孙某处以罚款5000元,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其信用等级并纳入失信名录。相关涉案企业的违...
挂靠经营,是指一个经营主体与另外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多样,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挂靠经营在建筑、交通运输、矿产开采等领域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