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交易税款承担纠纷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法律问题分享

房地产开发涉及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诸多税费。...

房地产税收筹划实例——合作方这次要白拿地

合作方100%持股摘地公司摘地,分立一个子公司(A地块按8亿元确认实收资本),我方去买子公司股权,但是要求分立过程中A地块按8亿元作为计税价格,摘地公司分立企业所得税、土增税、增值税全部按一般税务处理,不进行任何特殊处理,给子公司开8亿元专票。这样我们收购子公司以后,土地含税成本还是8亿元。我方借给摘地公司的款项(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直接和我方收购子公司股权对价抵消。摘地公司分立前,合作方向摘地公司作价2亿元出售A地块上的探矿权,并向项目公司开具专票,如此合作方分立时由于收入=成本,无需缴纳增值税...

授权集团内第三方提供建筑服务的实务解析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以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方式,授权集团内第三方实际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税、开票的问题,存在已久,本文尝试探讨在税收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并简要了解建筑行业法规、司法处理的相关规定。...

(2020)辽0103民初15376号 沈阳HJ运输有限公司与孟某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车辆运营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原告交纳管理费,现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属于违约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给付相关费用的法律责任,但原告主张的未发生的管理费,本院不予支持,故被告管理费应支付至2020年12月。关于原告主张被告给付车辆保险的问题,因在合同期间,车辆由被告占有,被告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车辆保险应由被告承担,故原告此项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公司承包的食堂再转包后如何开具发票与取得发票

财税[2016]36号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个人挂靠买车,运输公司被认定少缴车辆购置税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实际车辆购买人和名义车辆购买人之间的挂靠关系,不影响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主体认定,构成偷税的是名义车辆购买人。...

“营改增”税收管理风险需重视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营改增”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使国税机关的税收执法面临风险和挑战。...

多层转包、多次分包、挂靠后再转包再分包中,实际施工人是谁?能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

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施工手续、从事施工;而违法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施工。...

“会计服务”外衣下的“隐身代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助空壳企业违法经营案件。经查,河南恒少会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孙某,违规为44户空壳企业提供地址挂靠、纳税申报代办等服务,2025年以来帮助44户空壳企业违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68份,价税合计1205.11万元,并从中牟利。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恒少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孙某处以罚款5000元,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其信用等级并纳入失信名录。相关涉案企业的违...

直播打赏“变身”公司营收 ——揭秘网络主播陈旭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线索,依法查处了网络主播陈旭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上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6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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