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2025年11月13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指引,进一步明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经营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区分标准。主要内容如下:(1)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性支出的界定。企业在经营中产生的成本,若不涉及购置、销售或置换资本性资产,且不构成其他资本性支出,应归类为经营性支出。HMRC已发布辅助区分的工具包,其中明确在符合特定资本抵减政策的情况下,部分资本性支出可按经营性支出进行税务处理;(2)经营性支出的扣除条件。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经营性支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一是该支出未被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扣除,二是完全且专门用于企业的商业用途;(3)混合用途支出的分摊原则。若某项支出同时用于商业与非商业用途,且两者可明确区分并合理分摊,则仅商业用途对应的支出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适用范围与特殊规定。上述规则同样适用于集团企业,但投资类企业应依据有关管理费用及投资企业的专项指引执行,不直接适用上述一般性规定。(内容来源:英国政府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编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