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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依法对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文章编辑:lvy  发布时间:2026-07-30 12:33:55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乐传曲(网名:曲曲大女人)涉嫌偷税,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网络主播乐传曲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以及将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手段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乐传曲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58万元。目前,乐传曲已按规定缴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负责人表示,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义务。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好税收经济秩序,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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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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