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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未做免税备案,备案后可否退还之前缴纳的增值税?

信息来源:北京国税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18-04-25 10:38:06  

问:财税〔2013〕8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纳税人之前由于未做免税备案,没有享受免税政策,现在做备案后是否可以退还之前已缴纳的增值税?

 

 :纳税人进行备案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之前已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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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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