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是施政之始、成事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决策是不是科学,根本看是不是得到人民群众赞成和支持,是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那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扎实开展。...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优先股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我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南第3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现予以发布。...
若客户存在设计交易结构的需求,需平衡税务优化与商业实质。优先选择有税收协定支持的架构,同时避免过度复杂化。律师需协助客户评估交易的商业逻辑和税务风险,确保交易结构既符合商业目标,又符合税务合规要求。...
广告业的税务征收事项相对简单,其难点主要在于营业税的差额征收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税务局对营业税差额征收专门下发过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营业税差额征收部分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列明的差额扣除事项,在稽查实务中是否应当全部归结为不得扣除事项?即便是在商业环节能够合理证明以及税负明显过重情形下,是否可以直接援引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作扩大解释?本文结合此前代理的一起税务稽查案件,基于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以法律意见书的论证为主线,就营业税差额征收的相关法理进行解读,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上海市“营改增”试...
上海律协全新发布2025年新一批业务操作指引,由上海律协各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编制,以期为广大律师同行的执业提供宝贵参考。...
现公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在税收行政法上,因偷税处罚金额较大,一般采取以偷税行为吸收虚开发票行为处罚,但在刑事法律上,逃税罪的刑罚没有虚开发票罪的刑罚重,一般采取以虚开发票犯罪吸收逃税罪处罚。...
本院认为:对于合同关系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内容,应当综合全案证据作出判断。在当事人之间订立有书面合同的情形,虽然通常情况下应主要以该书面合同为依据,但决不意味其为唯一依据。在本案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在同一天分别签订了三份合同,即NH公司与中石化ZS公司之间的《燃料油销售合同》,DT公司与中石化ZS公司之间的《燃料油采购合同》,以及DT公司与NH公司之间的《销售合同》。此外,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还提交了NH公司致中石化ZS公司的提货通知函、中石化ZS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DT公司的《还款确认书》、NH公司的《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