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 走私普通货物罪刑事辩护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重大税务案件法学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处理行政复议 重大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诉讼 不动产交易增值税问题处理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认证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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